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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问题

宁夏-固原 10-24 08:48  悬赏 0  发布者:中山超市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竞得一处土地,成交确认书已签订,但因政府规划变动未能拿到土地,该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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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4 09:12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如政策调整与法律冲突,往往政府的选择会牺牲法律的权威。贵单位的问题,因为还没有签订正式土地出让合同,因政府规划变动从法律角度无法硬性与之诉争,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存在缔约过失责任为由,要求政府在规划区内另划位置较好的土地;如不想再要土地,可以直接要求他们赔偿相应的缔约过失损失,但这个损失的数额应该不会太高。
追问:

出让合同已签订,各项规费都缴纳清楚,就剩办证了。

回答:

如果是这样你们和政府谈判的基础就更扎实了,但须看一下政策调整是否合同方免责事由,如果不是可以合同违约为由要求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另外更换土地、或者赔偿违约金;如果是情况就比较麻烦了。

回复时间: 2012-10-24 11:47
如果属于政府规划的问题,原先的规划已变更,那么政府没有过错,建议和政府协商,另行安排土地
回复时间: 2012-10-24 15:19
你好,找政府协商,要求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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