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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问题

河北-秦皇岛 10-24 17:12  悬赏 10  发布者:雪绒花841…… 给我留言  回答:(2)
老师,您好
我家在农村,于2004年购买了邻居的三间平房,当时由村里大队干部写了购房文书,上边有购房金额,卖方买房姓名,证明人等信息,当时已经缴纳了房产税,可是卖方称原来有拿房产证银行贷款,现在房产证已丢失,一直没有产权过户,去年我家在原有宅基地的基础上重新盖了新房,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不过户,存在哪里潜在风险,我们那里如果有拆迁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我家是否可以正常拿到拆迁款,或者如果想转卖给第三方的话,是否可以?这个房产证我们可不可以现在补办,需要哪些资料,去当地的哪个部门补办,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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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4 19:25
您好,目前秦皇岛的农村,应该不能再办理房产证了,因此也就很难过户。但农村应该有宅基地使用证,这个证件应该可以过户。不办理过户,容易产生纠纷。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还有个疑问,宅基地使用证对方也说找不到了,现在的问题是卖方很不配合我们家办理这些手续,原来购买的时候因为邻里乡情问题没深究,现在也确实有顾虑,怕影响以后的转卖或者拆迁!

回答:

那就留存合同,只要有合同,就是最好的凭证。如果你属于购买房产所在村的村民,那么目前的判例,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2-10-26 15:49
为了避免以后拆迁有风险,那最好现在就要求过户,既然对方不配合,那肯定是后悔了,想赖账了吧。那最好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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