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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

湖北-恩施 10-25 11:32  悬赏 0  发布者:mm1989…… 给我留言  回答:(8)
哥哥嫂子在外打工, 两个小孩由爸妈带着. 后来嫂子离家出走, 对小孩不闻不问.哥哥一心想着挽回嫂子.后来对小孩也是不闻不问. 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办? 我爸爸妈妈年龄已高, 不能长期抚养两个小孩,请问应该以谁的名义追究我哥哥嫂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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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5 12:03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2-10-25 18:13
以二个小孩的名义追究哥、嫂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25 11:33
你哥哥可以起诉你嫂子 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或者考虑离婚一并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10-25 11:35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们的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10-25 11:44
一家人,起诉起来不妥当,建议协商处理吧
回复时间: 2012-10-25 11:52
孩子是无辜的,一家人多担待一些吧
回复时间: 2012-10-25 14:28
这样可以追究他们遗弃罪。小孩或祖父母均可。
回复时间: 2012-10-25 14:43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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