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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200多万投入可以得到补偿吗

湖南-湘西 02-05 07:31  悬赏 0  发布者:胡棉华w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是一位来至湖南湘西的网民,最近遇到了一件关系到自己生死存亡的事,想进行下质询或能得到贵平台的帮助。具体事情经过如下;
       2009年时,我在本村本组,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后来在国土部门办了证,土地使用证的性质为出让证。没多久本人准备修房子,然后就到相关部门取办理准建证,但是办证时出现了个插曲,当时有领导说,我的这块宅基地临路近,由于土地的位置又在20多米高的高坎上,当时领导们怕我把房子修了,到时候万一坎下路面要扩宽,那么就会有很多麻烦,所以当时就要求我先把宅基地炸平车路,然后再给我办理准建证。逼着没有法,2009年开始我就四处借钱,然后开始按领导们的指示挖山平地,经过近五年的时间,本人为了取这块地上的土石方,不单把之间搞得家破人亡,外面还欠一百多万账,刚刚把原有20多米高的荒山高坎取平车路,准备建房,又去办证,可是这时候我们这里一个叫“酉水明珠”的工程开始规划了,这时我原有的宅基地坐标已经影响到了现行规划,那么政府部门又要求我把宅基地往后退了几米,当我建房设计图纸出来后,工人都已经开始开工,我再次去办证时,政府领导又叫我停工,因为怕我修房子了,到时修路需要放炮取岩,怕对我房子造成结构影响,为此本人也积极地又配合领导们工作,把工停了。
       2017年停工后,相关部门来进行土地征收测量,原本我这些年幸幸苦苦挖出的面积,除去我本人国土证上面的面积,那么还有615个平方米已经确定征收并已经进入修路工程施工图中。在当时征收时,我就谈到原本被征收去的这615个平方地方,就时一壁20多米高的青石高坎,由于周边临路近临住宅近,所以本人是花了100多万并且付出了家破人亡的代价才取平现在的车路的,现在政府征用去修路,如果本人当时不花这么多年时间挖出来,那么政府在施工时同样也只能按我的取土石方方法取,如果按照现在本地施工划包价格取这岩方,价格每个立方也要在200到300块一个立方,那么现在政府征用去这615个立方面积,最少也要花200到300多万来取这壁荒山。所以我当时就有个诉求,请求政府按市场价对我的工程进行合理的补偿。
       在本人停工几个月后,建房钢筋市场价由原来的2700多一吨已经涨到现在4000多一吨,水泥也由停工时350一吨涨到500元一吨,而我和政府谈到的这些年挖山的投入也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我多次找到县相关部门和领导,于2018年1月29日得到了县领导的接见,面谈补偿的事,经过一个多小时和领导的面谈,得到的结果是,由于停工对我造成的钢筋水泥价格差价县里可以作出适当的补偿,但是对于我这些年挖山的投入,虽然现在修路不需要再取这壁荒山高坎了,但是如果我谈到按市场价进行补偿,那么县领导确实感到为难,领导们给出的理由是,这条路在征收我们土地时,工程核量部门只能按现在实际现状进行工程计量,而我所挖的面积,是在工程核量之前,所以我花了近五年时间及家破人亡的代价所取出来的土石方,政府部门哪怕都知道这是事实,也知道我就算现在因取这壁高坎还欠一屁股涨,哪怕每个月要给银行和私人都要付利息,但他们也不敢对我进行补偿。当时本人也说过,我是本村本组人,户籍也是一个失地农民户口,按照相关政策,好像有一条中也说道,谁开荒,归谁所有,但是土地补偿款归集体,那么开荒者的投入在补偿时归开荒者。可是领导说,那只是针对,农作物和建筑,像我这种情况不在其范围内。为此领导也从私人角度表示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当时领导也说,当然我们国家的法律他不是全部都知道,也许也还有针对我这方面政策法律是他未知的,所以最后建议我,先找一下这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当然也指示当时带我去领导办公室的规划局,张局长和徐局长帮着我找下关于这方面有没有补偿的政策或者法律,如果找到了,就再去找领导去谈。
    综所上诉,我本人也被逼得没有其它出路了,所以只能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政府就可以把我的付出抹杀了
问题补充: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们的关心和建议,请容许我补充几点

本人认为以下几点应该作为补偿理由
   1.本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失地农民,本经济组织内成员,在本经济组织内开荒是受国家政策保护的,从某一层面上来说,农民谁开荒谁受益,如果因公共建设需要,那么开荒者的投入,也理应得到正常的补偿。
   2.本人这些年所挖的土石方,有一个事实就是,本人全部的投入并不是用于采石经营,而纯属是就纯属是为了不影响国家建设,而取证后一直办不了房屋准建证,而这些年付出的心血,从本质上与其它采经营性质的采石场是有根本上区别的,因为本人所挖的土石方,百分之九十都是请人请挖机炮机和钻工,而取出的土石方也百分之九十的不单自己没销售,还得全全付出机械油费,电费,运费和人工工资
   3.本人认为,事实摆在前面,如果本人当时办证后,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我既然都已经取得了国土使用证,那时我如果不同意配合,不去把这20多米高的高坎取下来,就直接修房子了,那么今天,政府在修这条路时,是不是首先要先征收本人的房子,然后也同样要花一大笔钱,把这壁高坎取下来,那么老百姓一二再再二三地为了配合城市规划需要,自己先垫钱掏血本,把这壁挡路的高坎,取平车路了,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风险老百姓都咬牙承担了,可为什么老百姓投的人力物力,就直接忽略不记了呢?这不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或者一千两千,一万两万的事,这是我付出了5年的生命,和上百万的投入及家破人亡才挖成现在这样子,老百姓一直也到积极地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也重来没有像别人满天要价,我只请求,征收去所挖部分,按正常的市场工程划包价来给于正常的工钱,如果单单一句话,工程核量时,只能以现状为准,而我实实在在摆在眼前事实不顾,于情于理,从那一方面都说不过去啊!
    4,如果说到要走到打官司这一步本人觉得,再事实面前,本人更愿意一步一步地上访,因为本人觉得如果真的法律上没有这方面像我这种情况的法律条文,那么我也觉得本地政府领导也确实比较为难,因为一方面摆在事实面前的,确实是我办理国土使用证在先,而办证后,由于特殊地理环境,如果我当时就在20多米高的山上建房子了,那么到现在国家建设,肯定不单要征收撤除我的房子,同样国家也还要把这20多米高的坎挖平车路,所以当时政府部门也才不给我办理建房许可证,建议我挖平车路后再发建房许可证。目前如果按照政府领导们说的,他们一方面面对的事实,一方面又要面对这方面法律的未知,所以才建议本人找点这方面法律或者政策,到时再去和他们一起协商,因为他们给我补偿,也需要找到这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毕竟钱是国家的,给我补偿也不能没有依据,我现有的宅基地已经不在修路红线内,但是征用的面积,时属于我们集体所有,上面我说道,这征用的615个平米,是我宅基地前面的高坎无法利用的荒山,高坎以前是有一定坡度的,但是原有坡度最高处刚好在我宅基地边上,
本人承若,如果哪位法律专家有这方面政策,可以电话联系我,如果我用你的方法,把着工程款取下来了,本人可以和你签合同,按比例提成(也许这就是风险代理)

本人电话,微信号188743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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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2-05 10:39
你好!
1、你此类案件属于征地纠纷,主要争议是补偿方案。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征地方案有异议的或者认为行政行为侵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你需要准备合法证件,为此投诉的实际开销,征地后的实际损失。
4、如果证据充足,因行政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明显大于所在地普通征地方案的,可以要求按实际损失补偿。
祝你顺利!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2-05 15:32
您好,一、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二、你的情况,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到要求政府部门补偿的法律依据;
三、因此,建议你尽可能与政府部门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2-05 20:13
如果未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则很难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2-07 14:17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是拆迁安置案件,对于实际的损失应该从客观角度出发。从个人经验来看,每个基层的街道和工作组,可以为您的个人问题打造具体的会议纪要来处理的。
我的意见需要您联系法律工作人员通过法律途径从协商处理的角度来处理整体案件的。多跑跑,多看看,多聊聊,应该是有所帮助的。
二、关于程序以外的内容,拆迁一般要由当地拆迁部门对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补偿标准进行公告,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分析你能享受的拆迁补偿待遇。所以需要您及时关注政府信息。可以找找镇政府问问。
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是法律救济的最后一步,不到万不得已,我不建议这么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回复时间: 2018-02-05 10:14
可以考虑起诉通过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2-05 10:40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2-05 12:06
可以委托我们律师起诉通过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2-05 13:35
拆迁一般要由当地拆迁部门对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补偿标准进行公告,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分析你能享受的拆迁补偿待遇
我们是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2-05 14:06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2-05 20:02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用,必须进行安置赔偿;2、补偿和按照的原则一般是按照地上不动产(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或者按照,没有不动产的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3、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没有建筑物,应该没有补偿和安置,只能进行土地出让的市场价格补偿。4、至于你认为没有及时的批准建房,进行了土地平整等等支出,谁造成的找谁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2-06 09:08
先根据公告补偿方法计算,然后再根据你特殊情况与政府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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