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割

广东-广州 10-25 15:04  悬赏 10  发布者:icbc20…… 给我留言  回答:(8)
由于女方出轨,我要和她离婚,我们有一套按揭房,09年2月买的时候是28万,首付10万,是合同上是写我的名字,09年6月我们登记结婚,婚后按揭,每月2000元,由于女方好吃懒做,每月按揭的房款都是用我工资支付的,她自己的钱还不够她自己日常开销。现在房子增值到了将近50万,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我怎么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证据,谢谢。
问题补充:
由于她出轨在先,对整个家庭造成破坏,可否提出精神补偿?大概金额多少?
我这套房是婚前09年2月买的买的,09年6月我们登记结婚,婚后按揭,根据您的经验请帮忙算一下大概要付多少给对方,(对方有过错在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25 15:12
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26 09:1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2-10-25 15:06
收集首付以及相关合同,还有女方出轨证据,提起诉讼。房子一般会判给你,但是你需要赔偿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以及房子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2-10-25 15:08
房屋属于你的财产,婚后所共同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共同财产。如果你有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对你有利。
回复时间: 2012-10-25 15:20
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回复时间: 2012-10-25 15:39
您好,房子是你婚前买的,所以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共同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令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大概多少没有固定的数额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及其经济能力确定!
回复时间: 2012-10-25 22:07
房子肯定是你的,对方有过错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具体金额要看是哪个地区
回复时间: 2012-10-26 13:18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山东聊城
江苏无锡
广东茂名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15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6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4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6050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9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