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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丢失赔偿

 05-25 21:11  悬赏 25  发布者:agoo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9)
在北大的留学生公寓丢失笔记本电脑。该公寓每天的房费为60元,有专门人员每天打扫房间,住的人都是来北大交流的国际学生,进出公寓需要房卡。该公寓在5层设有自习室,笔记本电脑放在自习室,吃饭离开半小时内丢失,并且公寓内监控录像据经理称这两天恰逢检修无法提供,不知是否可向该公司索赔。
问题补充:
发现丢失当时我就已经立即报警,去派出所填了相关材料就回来了,关于监控录像经理对民警说设备维修无法提供。补充一点就是公寓的楼底的门禁坏了很久,就是外来人员不用房卡也可进入,公寓相关管理人员迟迟没修,直到昨天下午才派人来修,而我丢失笔记本电脑的时间是昨天傍晚6点30至7点前后,这一点不知道可不可以成为索赔理由。(由于坏掉的门并不是我日常走的那个,所以这个是事后从其他同学那里知道的)
陈永福律师讲的有道理,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现在并不是想要推卸所有责任,自己保管不善是原因之一,但是公寓在安保和管理方面的不负责是不是对这件事情一点责任都没有?合同中有提到该楼为住客“提供公寓化管理服务”,这条不一定有用,但也列出来一下供参考。其他认为可以索赔的律师不知有没有什么比较充分的论述来分享一下。多谢大家了。我目前的想法是如果存在索赔(就算不是全额)的可能,我就当作锻炼一下能力,会全力去争取。如果根本就从法律意义上没这个可能,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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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25日 21时17分
1.北大的留学生公寓(勺园)应当隶属于北大后勤服务集团,该集团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由北京大学承担法律责任;
2.公寓在5层设有自习室,该自习室是开放式的(正如同你财务在教室被偷一样),你本人对于财务保管不善,其损失应当由你自行承担;
3.你可以向警方报警,不过北大校内一般由北大校保卫部自行调查,警方或北大保卫部应当调查公寓内监控录像;并采取侦查措施;
4.如果警方或保卫部不予调查,你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寓内监控录像属于法定强制要求,则北大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法院裁定。

补充:
公寓的楼底的门禁坏了很久,就是外来人员不用房卡也可进入,公寓相关管理人员迟迟没修。这一事实也不免除你自行保管财物不善的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5 07:48
可以。
回复时间: 2010-05-25 09:01
可以向该公司提出索赔,因为该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过错。
回复时间: 2010-05-25 12:53
可向该公司索赔

详情可电话咨询,马律师13521885542
回复时间: 2010-05-25 13:42
可向该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0-05-25 14:41
你好!
应当及时报警!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10-05-25 21:14
希望不大。
回复时间: 2010-05-25 23:04
可以。
回复时间: 2010-05-26 13:24
可以向法院起诉,由律师代写起诉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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