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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继承,赠与,买卖的各项费用

福建-厦门 10-26 09:23  悬赏 0  发布者:lily8y…… 给我留言  回答:(7)
房产的产权人是我父亲,己过逝,法定继承人是母亲,我和妹妹,那现在她们都同意放弃改成我的名字。继承父亲那部份的好办只要妹妹签份协议同意放弃。那我想问下,我母亲继承的那部份是用赠与给我还是卖给我,哪种方式费用低,并且具体费用都有哪些?我母亲继承的这部份是不是要先公证后过户到她名下才能卖给我。公证费用2%是不是都是属于要付出的不管是以哪种方式过户?赠与的部份是要交契税3%,那买卖呢会有这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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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6 09:57
建议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2-10-26 09:59
母亲和妹妹均放弃继承权。母亲作为共有人分割出的那部分可赠予你,也可交易于你。赠予的话日后你转让时需交20%的个税
回复时间: 2012-10-26 11:16
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2-10-26 11:26
可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2-10-26 11:45
涉及的具体费用,建议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2-10-26 12:36
费用问题问税务,你母亲的份额给你要写赠与合同。你父亲的份额全部给你,要写一份继承协议书
回复时间: 2012-10-26 16:54
你母亲继承的部分可办理赠予,具体的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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