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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如何继承?

天津 12-08 09:40  悬赏 0  发布者:飞鸟Aman…… 给我留言  回答:(7)
母亲生前,父母以8万多人民币购买了一套房子,此房子至母亲死时,都未办理产权证。母亲死后,父女关系恶化,女儿想继承自己对该房产相应的份额。但产权证上既不是父亲的名字也不是母亲的名字。该房子至今已经升值到100多万人民币。女儿能否主张对该房子的继承权?继承多少份额?
问题补充:
问题是,我听说物权法中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要看房产证上的记载。既然父母的名字没在房产证上,女儿以什么法律为依据来请求对该房子的继承问题呢??
谢谢各位律师。。
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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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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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2-08 11:45
可以要求继承的,应当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08-12-08 09:50
 1 可以,2 四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08-12-08 09:52
可以继承,只要你能够证明你父亲出资购买了该房子,并且是用共同财产出资,你可以对投资及增值要求评估,分割
回复时间: 2008-12-08 09:58
如果你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你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回复时间: 2008-12-08 11:59
同意以上律师的意见,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具体问题详谈。QQ:291548163
回复时间: 2008-12-08 17:36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08-12-11 10:33
可以继承,只要你能够证明你父亲出资购买了该房子,并且是用共同财产出资,你可以对投资及增值要求评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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