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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广西-玉林 05-25 13:45  悬赏 10  发布者:fengze……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妹妹今年初结婚的,现在两人因双方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而且女方现己怀孕3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去打掉),现在男方的态度就是同意离婚,女方家人想要拿回之前结婚时带过去的礼品(即女方亲戚家买的电器之类的东西),男方的意思就是给8千元女方把所有事情解决,不同意给回礼品,女方可以拿回结婚时的礼品吗,同时男方是否可以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啊,如果打官司的话,胜诉大吗?
问题补充:
女方家人意思是想要拿回之前的礼品和要求男方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啊什么的,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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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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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5-25 23:12
你好,男方所说给钱抵偿具有合理性,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0-05-29 23:46
协商解决为妥,诉讼需要有证据,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0-05-25 14:07
怀孕期间女方可提出离婚,礼品是否能要回得看具体情况,比如结婚等级后婚礼时带过去的可能认定送给双方的。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得看男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如果仅是因为感情不和,不存在精神损失赔偿。
新婚三年,属于婚姻双方的磨合期,总会有很多磕磕碰碰,争吵并不一定是坏事,争吵可转换找到更适合双方的沟通方式,彼此更了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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