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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收到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

 10-26 20:05  悬赏 0  发布者:静夜KL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房地局人突然送来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要求他给我拍照房地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死也不肯。而且根本没有给我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只是个蓝色的小本子。裁决房屋地址位于奉贤,附有安置房屋估价报告单,估价时点为2010年7月27日,估价日期为2012年1月29日。
请问律师,房地局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安置房屋估价报告单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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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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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0时44分
1、房地局是动迁主管部门,有权作出行政裁决。
2、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6 21:14
在此以前没有收到估价报告单,现在送达不合法。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26 21:48
你好,根据你所述,不合法,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2-10-27 10:08
房地局是动迁主管部门,可以做出裁决的!
回复时间: 2012-10-27 17:26
房地局的认识有权裁决的,估计是否合理要看报告的内容的
我的补充: 2012-10-27 17:27
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你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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