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龙宇涛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原告是某混凝土公司(被告)与某建筑公司(案外人)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的居间人

湖南-长沙 02-12 12: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原告是某混凝土公司(被告)与某建筑公司(案外人)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的居间人,被告已将货交付给建筑公司,原告与被告达成的业务费协议是按被告取得回款的进度给原告支付业务费。但建筑公司一直拖欠货款超过了付款期限(2014.10.1),后来双方通过法院达成民事调解,并且被告混凝土公司最终于2017.11.30收回了全部货款以及从2014.10.1算起的违约金,但被告至今仍拖欠原告居间人部分业务费。请问,除要回业务费外,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能够要求被告支付从2014.10.1计算起的逾期付款利息吗?还是只能从2017.11.30算起?(最好能附上法律依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江苏苏州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71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7321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71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00
四川 成都
人气:79707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5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