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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问题

湖南-常德 10-27 14:07  悬赏 5  发布者:dfgoer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姓聂,现有一遗产分配问题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
    1。我弟弟于2012年9月23日在上海因病去世,现因遗产分配和保管问题与其妻子及妻子家人产生了纠纷。请问我们该如何去办理遗产公证和分配问题。
    2。我父母都还在,我侄子才2个多月大。我弟弟在结婚前(2009年底)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子(银行贷款的方式),按揭20年,首付15万左右,每月2500元还款。
    3。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哪些?我弟弟去世后所得原公司的赡养费和他的同学朋友所给的慰问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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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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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7 19:03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应起诉继承析产,无争议的,应联系公证处、房管部门办理。

婚前房屋为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有他妻子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去世后这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其去世公司支付和同学朋友给的慰问金属于对家属的精神抚慰,应由父母、妻子、子女分配。
回复时间: 2012-10-27 23:43
1\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只有其妻子,儿子,和其父母,其他人如岳父母无权继承;
2\具体办理遗产分割的过程不是几句话能讲清,请咨询当地律师或公证机关
3、长沙的房子属于你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与你弟妹共同还贷的部分要适当补偿给女方,剩余的房产收益减去欠银行的钱属于可分配的遗产,可被几个继承人分配。
4、公司给的赡养费,既然是赡养费肯定是给父母的。慰问金是对死者家属的慰问,参照继承方式分配。
5、如有问题欢迎追问。
回复时间: 2012-10-27 14:38
1、你弟弟的个人遗产(共同财产的个人部分)应该由你父母、你侄儿、弟媳平分
2、长沙的房子属于你弟弟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供房部分要划分清楚,也是由你父母、你侄儿、弟媳平分
3、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原公司的赡养费和他的同学朋友所给的慰问金不属于共同财产,应归为遗产,由你父母、你侄儿、弟媳平分
详情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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