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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怀孕

湖南-衡阳 02-23 15:16  悬赏 20  发布者:青山黑水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孩2016年到高职学校读书,2017年1月(二年级,当时实际年龄未满16周岁,身份证年龄刚满16周岁)与比她高一届的男生(现19岁)通过学校网群认识,因受该男生甜言蜜语所惑,以致发生性关系,2017年5月、7月已流产两次,现又怀孕四个月,并在放假时到男方家陆续去居住过,2018年春节也到男方家过年走亲戚,男方父母从头到尾知道此事,但女方家人全不知情,因2018年春节没回家过年才问出来。作为女方家庭应如何追诉和要求赔偿,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请律师打官司进行司法起诉?该男生应负什么责任,男生家长应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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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2-23 15:24
是请律师打官司
追问:

请问李律师:可能会是什么结果?

回复时间: 2018-02-23 15:26
建议双方协商处里比较合适。
追问:

蒋律师:男方品行太差,女方家不原让女孩继续下去,应如何谈好些,可不可以找到学校交涉此事?

回复时间: 2018-02-24 09:51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2-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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