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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播淫秽信息没收电脑的问题

 10-29 15:26  悬赏 0  发布者:lsz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2)
我在9月10日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被公安机关拘留,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个人开电脑维修店,当时公安机关将我店中电脑带走三台,有一台是客户维修的电脑,请问客户维修的电脑是否能要回来?如果能要回来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已经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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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5时34分
要向公安机关证明是客户电脑,并非适用于传播淫秽信息的电脑
追问:

王律师您好,请问如何证明是客户的电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当初公安带走笔记本时我说客户电脑警察说可以拿回去,结果取保候审出来的时候电脑没有给我。如何处理?

回答:

跟公安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待公安部门查清事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王律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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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9 15:30
您好!需要案件审结之后才可以拿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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