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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借条必须离婚才能主张吗?

湖北-武汉 10-29 15:42  悬赏 0  发布者:aachen……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老公曾写了一张借条我,约写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可以不还款,也没有注明还款时间,但现在我发现他做了对不起家庭的事,请问这借条还有时效吗?如果有,是否只能离婚时或离婚后才能主张他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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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9 15:46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这张借条还有备注:我不能以他还款无故离婚,但如果他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情,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我,那这个借款还能让他还吗?

回答:

如果他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情,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我--约定有效,不离婚时也可主张

回复时间: 2012-10-29 15:44
在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前提下,法院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2-10-29 15:57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借款纠纷法院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6:08
就你目前的描述 非离婚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得到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2-10-29 16:47
可以再离婚时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18
当面咨询案情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25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借款纠纷法院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52
有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9:53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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