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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10-29 17:35  悬赏 0  发布者:福鸽 给我留言  回答:(9)
接到一中院庭审前应准备事项告知书:在案件审理中需要援引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应当准备全部文本,并标明你所引的条款,不得节选。
请问我是否需要准备所援引的法律书籍比如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等法律书籍?还是在书面材料中注明引自第几条第几款就可以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17:37
你最好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29 20:01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29 20:42
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2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29 21:35
看个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18:23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9:50
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29 20:23
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
回复时间: 2012-10-29 20:38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0-30 22:19
   为得到详细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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