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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扣押工资问题

北京 05-26 12:17  悬赏 0  发布者:fengjs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亲人到一新单位后第一个月的工资被分两次扣做为押金,口头上说离开单位后发给工资。在辞职后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未发给工资。(注有关移交财务的工作因素)。本人想要回应该得到的工资。原单位所扣的工资做法是否合理?并是否有连带的其他赔偿关系。请您解释。我们如何面对? 
来自于:北京 提问者:匿名 积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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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6 12:23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时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5-26 12:28
原单位所扣的工资做法违法,你可以要回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以提高胜诉率,

详情可电话咨询,马律师13521885542
回复时间: 2010-05-26 13:06
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由其对用工单位处罚。
回复时间: 2010-05-26 14:08
单位做法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5-26 16:20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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