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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律师帮助解决婚姻问题

广东-惠州 02-26 14:42  悬赏 0  发布者:qqzz5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和女方去年6月份认识,9月份发现怀孕,就筹备结婚,11月底结婚了,拿了8万彩礼,五金,钻戒3万多,回老家举办婚礼,期间全部费用都由我家承担,酒席还有女方家外地亲戚来参加婚礼产生的费用,她们家一分钱没出,结婚后的第二天,女方妈妈就用照顾怀孕女儿的理由把她带回老家了。我结婚后回广东上班直到今天,女方都没跟我在一起生活过一天,今年2月1日女方家以我们家不关心为理由单方面决定把6个月大的孩子做掉了,手术结束才通知到我。我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如何能尽可能的挽回钱财的损失。谢谢各位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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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6861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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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2-26 15:49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回复时间: 2018-02-26 14:43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回复时间: 2018-02-26 14:48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追问:

这个未共同生活的界定怎么算?

回复时间: 2018-02-26 14:54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回复时间: 2018-02-26 14:58
你们现在已经领过结婚证了,唯一能要求退还彩礼的理由,是没有一起共同生活过,这个就需要你提供相关证据了,
追问:

这个证据怎么取证呢?

回答:

之间的聊天记录,对方一直在娘家居住的信息等等

回复时间: 2018-02-26 15:05
有机会拿回部分彩礼钱
回复时间: 2018-02-26 15:47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2-26 16:14
你好,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以及承担损失,女方是有生育权利的,无法追究女方私自打掉孩子。
回复时间: 2018-02-26 16:56
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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