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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建相关问题求助

 10-30 10:02  悬赏 0  发布者:cycssk……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1)
本人老家在广西桂林市恭城县农村,现家里有两栋房子:
    一栋是1989年左右家父在世时建的混凝土房,有100平米(有房产证,暂称为A房);
    另一栋是1945年与他人购买的土坯祖屋,有145平米(房产证上只登记了90平米,另有几十平米没有入证,但有购房凭证,暂称为B房)现祖屋年久失修,风雨侵蚀,已经成为危房,不能住人,本人欲原址重建。

    按照当地的惯例,本人先到土地局申请使用旧房拆除之土地在原址重建新房,但土地局人员回复:1、你家现已经建有一个100平米的A房,最多只能批给你150平米,也就是说,你在B房旧址只能建50平米。2、你要将你的A房、B房全部拆除,然后批给你150平米。

    很显然,本人第一不愿意拆除A房,第二在B房旧址重建不可能只建50平米。原因很简单,一,A房为家父在世时的成就,不想倒在我手里;二、如果我都拆除了,在重建工程期内,我上哪住?三、B房为危房,我一不要国家补贴,二不要国家救济,用自己的钱,在自己的地上建房,为何不可?

    本人法律知识不足,现求各位大神能指引一下,看国土局之回复是否妥当,其回复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循?叫什么法?出自何处?
问题补充:
因本人在广东上班,手续由我母亲去跑的,母亲说,家里当官的看她是一个农村老妇,有爱理不理的意思,所以我本人想亲自回去处理,但我想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政策等。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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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31日 21时43分
1、国土局回复妥当。
2、如果你家兄弟姐妹较多,可能考虑分家分户,按户申请重建。
3、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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