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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对年薪制高管(生产总监)单方调岗降薪

 03-04 16:03  悬赏 25  发布者:159259……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12)
合同约定:期限3年(2017年2月4日至2020年1月15日);岗位生产总监;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休息4天;保底年薪50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成本节约激励+天职股分红),保底年薪每处增长6%。
    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单方把年薪降为30万,调岗为技术总监。
    能否支持以下诉求:
    1、平均每月上班28天(10月2日、3日也是全公司上班),能否主张加班费
(合同内容: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乙方每月的休息天数为4天。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编排。2)、乙方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自行安排延长工作时间。遇特殊原因需加班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能否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3.或要求企事业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注:本地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如果提出辞职,仅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按上班时间1年多1个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损失较大。一时较难找到合适企业。
问题补充:
1、如果自已提出解除合同,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上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4200元/月X3=12600元/月,上班一年多一个月,1.26万*1.5月=1.89万;公司为逃避补偿金及代通知金,故意采用降薪调岗逼员工辞职。
2、月发工资为:基本工资0.8万+月度绩效考核0.5万=1.3万(其余年底发放);每月休息4天,如在每月26天里面主张加班费,计算月薪基数是多少,是0.8万,还是4.16万(50万/12);
3、如果仲裁时,单位提出年薪50万里面已包含了每月上班26天的加班工资(合同无加班费相关内容),双方均未对此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知晓且默认包含;该如何答辨,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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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04日 16时33分
你好!
1、用工单位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义务,属于用工单位违约,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工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应该支付代通知金。
2、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的。
   加班应该是用工单位安排,自行安排延长加班时间,索要加班费,这个不合理。
3、如是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仅仅是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还有代通知金。就是俗称的2N+1
4、平均工资3倍计算,这个不合理。。这个的依据主要是指实际工资过高,最多支持平均工资的3倍。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1、每天上班8小时,是否可认为标准工时制;每月休息4天,即约定每周工作48小时,是否存在加班;
2、每月要求26天出勤,在这26天里面,可否主张加班费用,谢谢!

回答:

1、可认下为标准工时制
2、每天超过8小时的部份可以主张加班费。

追问:

按合同约定,是否存在每周都有一天的周休息日加班呢?

回答:

可以主张的。

追问:

1、月发工资为:基本工资0.8万+月度绩效考核0.5万=1.3万(其余年底发放);每月休息4天,如在每月26天里面主张加班费,计算月薪基数是多少,是0.8万,还是4.16万(50万/12);
2、如果仲裁时,单位提出年薪50万里面已包含了每月上班26天的加班工资(合同无加班费相关内容),双方均未对此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知晓且默认包含;该如何答辨,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答:

1、绩效工资也是正常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一部份,加班工资属于额外付出劳动,应该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基数计算。
2、对于劳动纠纷工资收入的举证责任在于用工单位,如用工单位不能举证加班工资双方同意一致认可包括在年薪里,那么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追问:

即便约定岗位年薪保底50万,也以月发工资1.3万作为计算加班的基数吗?
合同内容:
劳动报酬部分: 岗位年薪保底50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成本节约激励+在职股分红),保底年薪每年增长幅度为6%。
(一)、试用期工资:
月发基本工资人民币8000元整,月度绩效考核工资5000元整。
(二)、转正后工资为:
1、其中月发基本工资人民币8000元整,月度绩效考核工资5000元整。
2、绩效考核方案,按公司考核方案执行。
3、在职股权激励分红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从入职后即列入计算时间。
4、从除月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剩余部分于春节前发放80%,余下20%在次年五月份发放。
5、当春节前发放的剩余部分少于37万,则按37万发放,年后部分相应减少。

回答:

既然保底50万是约定的,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数计算。

追问:

您好,3月12日收到了人力资源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3月13日办理离职手续,我可以主张哪些补偿要求?(要求指:代通知金、补偿金、赔偿金)

回答: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加班费、结算工资。

追问:

您好,办理离职手续要注意什么环节?如先办离职手续,再结算工资,会出现问题吗?还是先把钱打过来后,再办离职手续?

回答:

没有影响的。办理离职手续后,用工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指导,虽然事情还未结束,但得到了很大的帮助,受益匪浅,真心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04 16:21
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04 17:06
加倍费应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岗位由生产总监调整为技术总监,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的情形,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问题是用人单位违法之处是?
追问:

未经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调岗降薪,以此来逼迫劳动者辞职。公司做法是否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相违背?

回复时间: 2018-03-04 17:33
1.生产总监和技术总监的保底年薪是否统一从50万元降为30万元?
2.降薪的理由是什么?
追问:

降薪理由是:原来管理部门包含生产和技术部门,现在只管技术,但未经协商一致,公司单方强行调岗降薪,想以此来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原公司未设技术总监一职,但有技术主管,为生产总监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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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04 18:15
如果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则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3-04 19:30
1、可以主张节假日的法定加班费;2、不能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因为按照你的陈述“企业并没有违法的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降薪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3、不能要求
公司“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因为公司没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4、你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不到二年,可以要求一个半月的补偿金;5、因为你的工资高,所以公司采取了“故意采用降薪调岗逼员工辞职”的办法,所以我认为你辞职还可以主张公司“采用降薪调岗的办法变相辞退员工”应该依法给付给付赔偿金。
追问:

约定每月休息4天,即每月上班26天,在这26天里面,能主张加班费吗,谢谢!

回答:

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每个月工作时间是20天左右,超过的在节假日工作的我认为属于“加班”。没有给付加班费,应该主张。

回复时间: 2018-03-04 20:23
您好,一、“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乙方每月的休息天数为4天。”据此可以确定每月有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二、单位只是单方降薪,并未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不能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及代通知金;
三、单位单方降薪,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1、月发工资为:基本工资0.8万+月度绩效考核0.5万=1.3万(其余年底发放);每月休息4天,如在每月26天里面主张加班费,计算月薪基数是多少,是0.8万,还是4.16万(50万/12);
2、如果仲裁时,单位提出年薪50万里面已包含了上班26天的加班工资(合同无加班费相关内容),双方均未对此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知晓且默认包含;该如何答辨,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答:

您好,1、以4.16万元为基数;
2、年薪是否包括加班工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不包括加班工资。

追问:

今天收到了人力资源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可以主张哪些补偿要求?(要求指:代通知金、补偿金、赔偿金)

回答:

您好,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二、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还可以代通知金;
三、建议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四、可与单位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可以再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您好,同时要求代通知金和补偿金,还是同时要求代通知金和赔偿金呢,请指点,谢谢!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

您好,一、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需要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通知金只能主张1个月工资;
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

您好,办理离职手续要注意什么环节?如先办离职手续,再结算工资,会出现问题吗?还是先把钱打过来后,再办离职手续?

回答:

您好,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你连离职手续后,单位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你可以依据协议约定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时间: 2018-03-05 15:24
你好,可拒绝对方的要求并回原岗位工作,对方再辞退你再谈补偿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8-03-08 15:45
建议委托当时律师为你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08 21:22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08 22:13
委托律师,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3-09 16:07
你好!
1、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经济赔偿金等数额较小,得不偿失,不是你的最佳选择。
2、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薪资,违反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10月1、2、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支付200%。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加班工资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撑,不会得到支持。

5、因此,建议你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今天收到了人力资源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可以主张哪些补偿要求?(要求指:代通知金、补偿金、赔偿金)

回答:

你好 !
1、如果提前30日通知,就没有代通知金了,
2、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可以主张2倍的经济赔偿金。
4、补偿金属于双方协商的内容,法律没有规定。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您好,是3月12日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13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同时主张代通知金及赔偿金?(有些说法是:支付了代通知金就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再支赔偿金)。
办理离职手续要注意什么环节?如先办离职手续,再结算工资,会出现问题吗?还是先把钱打过来后,再办离职手续?

回答:

你好!
1、公司显然未提前30日通知,可以主张代通知金。
2、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你可以得到双倍经济赔偿金,病要求单位补工资,补缴保险。
3、因此,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按照规定给了你应得的待遇,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如果单位少给或不给,你不要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会支持你的。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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