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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你了!想咨询你一下,我们单位在2004年让我们工人入股第二年单据改成出资

江苏-南京 03-06 15: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麻烦你了!想咨询你一下,我们单位在2004年让我们工人入股第二年单据改成出资,到今年13年了,也不给分红,也没有利息,就不提这事了,这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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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06 16:35
主张分配红利;及依法工商登记;
回复时间: 2018-03-06 16:28
出资入股实际上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享有的是分红的权利,如公司有可分配利润,可要求分红
回复时间: 2018-03-06 16:4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3-06 20:10
可以对公司提起诉讼
我的补充: 2018-03-06 20:14
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3-07 10:59
可以享受分红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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