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日常生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江苏 05-27 13:01  悬赏 0  发布者:微风细雨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0年我和几个同学合租了苏州市某某区一幢房子的阁楼,房东就住在我们楼下,合同是从1月1日开始生效的,为期一年,由于刚出校门对于租赁方面的知识欠缺,且看房东人比较好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考虑的太多,当时约定的电费为0.52元/度,水费为3.2元/吨,物业费不用交,宽带经过我们的要求在随后的一个月里也装了但是只有一间房间有,我住的那间知道2010年5月底仍然没有装,本来说是4月底装的(其实另一间里已经装了路由器只需房东再通根线到我们房间就可以)可是知道5月底仍然没有来装,而宽带费仍然在支付(从住开始到现在没装宽带的房间的人都不用宽带,一直是有有宽带的一间房间的人在用),至于一开始说的空调也终于于原定的5月初装到5月中旬装了。因为水电费用量太大终于忍不住在前几天(5月25日)打电话到水电局询问了我们这个小区的水电价格及分段计费法,电费费是8:00——21:00 0.5583元/度,21:00——8:00 0.3583元/度,水费在今年调整以前为2.7元/吨,调整后实行阶梯用水标准,按户算的话(我们房东家人口为三人,按照规定大概是按户算的)20吨以下为3.1元/吨(调整后是按照3.1元算但如果4月第二次抄表是还没有调整的就按2.7元算),21——35吨的加收50%(指的是超过20吨的在这个范围中的量),36吨以上的加收100%。我们的水电表都是和房东分开的,但由于电表在安装时只能是总表才按峰谷算费,所以我们用的电表没有峰谷之分也就是说一直是0.52元/度,而且我们用电时间主要是在晚上(大功率用电主要集中于21:00以后)和早上8点前,我们初步算了一下以他们给我们的电费计算方法来算我们的用电,每个月要多出几十块钱,且马上要用空调了,谷时段的用电量将会大大增加,如果仍然按照0.52元费用来计算我们每个月将会付出远远超出实际电费的费用。
 在此我想问几个问题:1.像我们这种情况,可否要求房东变更租赁合同中关于水电费的规定。
                     2.可否要求不再支付剩下6个月的宽带费用(6月1日约定付前半年的宽带费7月开始不再用宽带)。
                     3.像我们这种房东就住在楼下的情况,如我们居住的房屋有家用设备或下水道等因老旧或质量问题而毁损的可否要求房东无偿修理或更换。
                 麻烦解决 谢谢!
问题补充:
4.该租赁合同属于显示公正的合同?
5.如果房东不愿意接受上述1、2两种事实,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7 14:06
1、可以,并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之前多收的水电费;
2、可以,并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之前多收的宽带费;
3、如果是正常使用而损坏的物件可以要求房东承担修理或更换费用
回复时间: 2010-05-27 15:10
  少写点内容 太多了 看不过来
回复时间: 2010-05-29 22:12
您好!
   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15850805293。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09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8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21
广西 柳州
人气:7037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