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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认定问题

 10-31 22:07  悬赏 15  发布者:lucky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5)
结婚前由父母出全资购房,房款结婚前由父母全额付清,购房合同和发票也是婚前获得,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结婚后才接到通知办理房产证,请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完全由我和父母决定?如果写我的名字是否就认定属婚前个人财产,假设今后婚姻发生变故也不存在财产分割风险?(结婚时未作财产公证)另请问,去办理房产证是否可以不告知配偶而和父母私自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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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1日 07时34分
对你提的问题都作肯定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31 22:19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该房屋应该不属你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因此,
1、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应完全由你和你父母决定;
2、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发生变故也不应分割;
3、你可以和父母独自去办理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12-11-01 08:43
你好,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01 08:46
个人婚前财产,可由个人自行办理
回复时间: 2012-11-01 09:00
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自由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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