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申维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一次性养老待遇经济补偿金

北京-朝阳区 11-02 09:55  悬赏 0  发布者:一介老农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2002年5月至2009年4月在一家单位工作,单位没给购买养老保险,现在我到退休年龄,单位说给补偿,我怕给我的不合理。麻烦给我算算,太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00
按照每一年的比例计算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24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30
建议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38
您好,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欢迎来电免费咨询010-51296955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1-02 11:22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2-11-02 13:20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2-11-02 18:14
到社保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天津河西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4564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80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27
重庆 渝中
人气:397649
安徽 合肥
人气:284314
福建 厦门
人气:1250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