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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11-02 09:58  悬赏 0  发布者:momot_……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4)
主要为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事情经过:被告在主线道,原告在次线道撞上被告,原告重伤,双方两辆车均无牌,无驾驶证,事故后认定,原告为主要责任,被告为次要责任,原告要求被告需付百分之30,即371749.06元,请问:被告需要给原告这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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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2日 10时44分
您好,建议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03
被告在保险公司交强险承保之后,超过的损失按损失的30%支付。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20
被告需要按照总损失的30%承担。
回复时间: 2012-11-02 10:38
被告在保险公司交强险承保之后,超过的损失按损失的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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