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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室内装饰的法律要求

 11-03 19:26  悬赏 0  发布者:tanhan……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湘潭 回答:(1)
我有意于明年回老家湖南注册个体工商户承接室内装修,请问现行法律有无禁止性条款?注册公司的话,好像以公司名义接工程需要资质证书,估计是很难办到手的。

因为个体工商户好像不属于企业,不知法律是否规定室内装饰一定得交给有资质的装饰公司做呢?
请各位律师不吝赐教,谢谢!(下附相关法律供参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三十五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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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3日 21时09分
名义上是的,但是这个社会太多游击队,即黑装修,一样在做事。但是这样的状况下确实有很大风险,行政上的,经济上的,用工上的等等。
啊绿
建议聘请一个律所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为你全程提供法律服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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