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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被教养,女方可以审请离婚吗?

吉林-吉林 11-04 16:37  悬赏 0  发布者:玲珑4592……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4月1日登记,4月18日结婚,结婚第三天回门后就两人一起去外地打工,4月26日男方打仗后被抓,现判一年教养。女方结婚时男方给了两万元,这两万元当时置备结婚用的零碎了,包括衣服什么的了,其它再什么也没有要,也没有房子的。咨询下应该怎么办,现在想离婚,可以审请离婚吗?当时的结婚用的钱还需要返还吗?是否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审请离婚,当时在男方那里登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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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04 20:10
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11-05 06:41
可以去劳教所在地离婚。
回复时间: 2012-11-04 18:50
1、现在可以申请离婚;
2、两万元不必返还;
3、要离婚,你可以与男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11-04 23:12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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