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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重庆-永川 03-23 10:56  悬赏 0  发布者:TC888 给我留言  回答:(5)
第一:工作时间2014年2月至2018年3月23,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文规定工作时间,一周累计工作时长40小时,在公司4年,每周工作时间都均累计48小时以上。第二:2014年2月进公司,2015年2月才买的社保。第三: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签订附加条例(本人于公司协商一致,接受公司运营管理规定和模式,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或本人不续签,本人均不向公司主张除正当工资收入外额外经济补助),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不续签后,公司能给予我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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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金律师 VIP
  • 电话:1504113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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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23 11:04
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8-03-23 11:15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回复时间: 2018-03-2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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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2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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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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