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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文书结果必须在加害人和受害人同时在的情况下启封吗?

 11-06 09:43  悬赏 5  发布者:utzhou……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渝中 回答:(6)
请问学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费用该由受害人出还是学校出?如果鉴定费用是受害人出的,鉴定结果文书密封袋受害人可以不当学校面启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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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6日 12时37分
鉴定费由委托人先行支付,最后由加害人承担。
鉴定结论可以不当面启封,并无绝对要求。
追问:

我要是不在学校当面启封,鉴定结果学校不承认,我该怎么办?结果原件由谁保管?

回答:

对方没有合理理由不承认也得不到法院的采信。民事诉讼讲究证据优势,司法鉴定结论一般很少推翻,除非重新鉴定结果不一致。

追问:

胡律师你好:要是鉴定为10级伤残了,加害人除了要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外,加害人还需据实赔付受害人康复费及后续治疗费吗?

回答:

残疾赔偿金是较大的部分,其他的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有赔偿标准。
续医费如果要主张应该司法鉴定,鉴定伤残等级的时候可以一起要求鉴定。

追问:

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装在信封里没有启封交给了学校,目前还不知道结果,鉴定协议上勾选的是GB18667-2002标准,也勾选了损伤程度鉴定。但是受害人是在校内发生的伤害,用GB18667-2002标准好像不恰当吧?

回答:

这是司法鉴定参照国家标准,02年国家颁布的伤残程度鉴定标准。你为何觉得不恰当?

追问:

GB18667-2002这个鉴定标准是针对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而我家学生是在校园内受的伤,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所以我觉得不该用这个标准鉴定。而应该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高院2005年1月1日起试行)这个标准,是吧?

回答:

你看一下两个标准鉴定的等级结果是否一致

追问:

我就是看见要鉴定的内容不一样,必然要影响到鉴定结果,进而影响到是否够上残疾等级。

回答:

如果确实因为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影响到鉴定结果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追问:

非常感谢胡律师的回答。今天看见结果了,鉴定书一共六页,一式两份,结果是十级伤残,背伸25度,掌曲30度,一上肢功能损失10%。鉴定结果我要求要一份,学校没有给我也不愿意给我一份。

回答:

可以委托律师去鉴定机构调取、或者由法院调取。

追问:

目前正与学校协商中。受害人没有权利向学校索取?

回答:

你可以要求学校给你一份,但之前你不是确定学校吧给你么?

追问:

学校就是不愿给我一份,学校说这个文书一份他们要存档,另一份是在必要时在法庭上才出示。事实上这个文书是我去签字领取后交给学校的。想起来也够荒唐的了,签字领取的人最后还没有得到实在的东西。看来我得写个诉求向学校索取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6 09:59
鉴定费用是由委托人支付,鉴定结果出来后会将鉴定结论给受害人一份。
回复时间: 2012-11-06 10:29
您好!给受害人一份。
回复时间: 2012-11-06 10:35
鉴定费用是由委托人支付,鉴定结果出来后会将鉴定结论给受害人一份
回复时间: 2012-11-06 12:34
鉴定费用由委托鉴定人预付,鉴定结果可以不当面启封。
追问:

那学校在吓我,说是我没有当面启封,学校不承认鉴定结果。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意外受伤,学生也是正常活动,没有不遵守纪律的行为,现在学生骨折了,能否说明学校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漏洞即管理上存在问题,这些漏洞或者问题也是导致学生受伤的原因之一?

回答:

学校的说法是错误的;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追问:

请问下自从接到伤残鉴定书后如果不服鉴定结果,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多少天之内提出,否则,上级鉴定机构不予接受重新鉴定。(今天鉴定结果已得知是十级伤残)

回复时间: 2012-11-06 16:39
鉴定费用由申请一方先垫付,然后由败诉一方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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