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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儿童发生意外责任鉴定

广东-东莞 11-06 22:44  悬赏 0  发布者:molu07……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经营着一家200平方的百货店,在店内一角加建了一个小阁楼放置了三台电脑供他人上网(收费),属黑网吧性质。阁楼紧连店铺的天花板,并设有60公分高的护栏。天花板离地面高度三米一.11月3号那天有一个成人带着一个5岁男童到此阁楼上网,在该成人上网过程中男童翻越护栏从天花板上掉落地面。造成男童右手骨折,颅脑骨裂,颅内淤血,轻微脑震荡。带男童来上网的成人属于男童的老乡,没有亲戚关系,男童的家人在事发当时不在现场,男童的妈妈在事发前20分钟左右把男童交给她老乡看管。情况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1:事发在店内加建的阁楼,店铺加建阁楼是否合法尚不明 2:阁楼紧临天花板设置了60公分高的护栏是否得当。 3:监护人,带男童到事发现场的不是男童的亲属,属老乡关系。事发前20分钟男童妈妈把男童交与该老乡看管 4:本百货店提供他人上网的电脑属于黑网吧性质,不具备经营资质。我想咨询各位律师的是:如果上法院的话针对这些情况本店大概要承担多少责任?男童的妈妈,老乡又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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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8 14:21
需要i经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2-11-14 13:28
必须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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