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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海市宝山淞南人,2016年,被套路贷人喵准,先博取我对她的信任

北京 03-27 08: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3)
本人上海市宝山淞南人,2016年,被套路贷人喵准,先博取我对她的信任,诱倒,让我把房产证,给她小贷公司,贷点款,给我带去借了三万三,打了八块条子,走了八万流水,三万三他那去给别人包装公司,旅游贷款,下款一个百多万,借这钱八万他还,以后还给我好处,几天过去了,方款人催款,让我给他借钱的人,一同去放款方,放款人找了下一个人,给前面八万平账,写了十六欠条,银行流水走了十六万,我的债主转了,证件以到这家了,没过多久这家又让我还款,自己感觉不对,就报案,报案别人有证据,银行流水,借条,警察没做笔录,也没立案侦破此事,双方关了一晚上就放了,过后对方说让我过去拿回我证件,我信也为真,过去那些纹身几个,劲不起下的我,给我找来下一家平账,下一家来给诱倒,说让我写五十万欠条,给我走了五十万流水,流水多给我办几十万信用卡,到时候你还我十六就是,好像自己有人在帮我,他们又顺利的得到了银行流水,借条证据,后面让老公知道,他们是在套路我房产,在签借条房子全部做脱玩,几次打电话,回去拿信用卡,骗我回去商量,老公不让,去了你就跑不了,我就一直没理他,直到对方虚假诉讼法院,诉讼写个假电话在上面,上海家里不敢住,说找人杀我,就在老公老家重庆,法院根据骗子他们证据,联系不上本人,欠债逃,的方式判决了我,直到自己吃的低保取钱取不了,才知道,法院冻结账户了,去法院申冤,不听我的诉说,一手铐给我靠起,不还钱给我关起,你我和诈骗犯商量,当时感到很无助,心的想怎么都可以出来想办法,就同意卖房子还她五十万加利息七十几万,法院打了一分才料,手铐开,我的心情也是迷糊壮太了,看都不看就字签了,出来,去过派出所几次,去过法院信访办,去过检查院,去过劲侦科,都不受理,天高皇帝远,下面的人是否都被坏人卖通了,上面领导人看不到,反应不上去,这样下去会家破人亡,命案出现,在中国法治社会,爆力部门的询问,杀人犯死口不认罪,都能侦破,况且我们还多了证据,不受理,我们家现在,严重被套路贷摧毁,身心不是正常人的生活,一分钱没用夺走我的家产,望上面的领导能够发现我发的陈述,铲出这些扰乱社会,挑乱司法部门公平公正,给社会一个平安,给我们伤害家庭一个正常家庭,这次教训深刻,天上不会掉馅饼,跟着习大大说的,卷起来绣子好好做事,为社会发展做贡献,不要给共产党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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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27 10:17
您好,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8-03-27 08:40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8-03-27 08:47
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8-03-27 08:48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
回复时间: 2018-03-27 08:56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0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02
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02
你好,建议向纪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14
联系 纪检监察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30
委托律师,搜集证据,根据具体情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3-27 09:36
您好 去找当地律师见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3-27 13:58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5:26
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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