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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G20峰会非法强拆
03-27 14:53 悬赏 0 发布者:13958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6)
情况说明
2014年7月杭州华超汽车修配厂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应急施救需要,与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了“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应急施救中心”的项目,国益路桥公司提供场地,华超汽修厂提供建设资金(包括厂房、设备等,以及技术力量,负责应急施救任务),该项目取得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简复单。因应急需要,市政府同意以临时建筑名义先行建设,在项目建成后及时补办永久性建筑的相关手续。项目规划批准建筑面积为2800㎡,实际建造面积为2201.72㎡,我们按规划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于2015年12月10日进行了规划公示,且顺利通过。2015年12月31日杭州市规划局召开局审会,同意核发该项目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经交警、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审查同意。至此我们离拿许可证就一步之遥了,按流程规划局承诺于2016年1月22日前办结此事。就在等待拿证之际,1月20日规划局却作出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理由是G20峰会要在杭州召开,西湖区政府召开有关两美的工作会议,该项目予以暂停。为此我们向规划局、交通局、西湖区政府、留下街道、峰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提出要求:我们手续齐全,应该把许可证发给我们,政府要召开G20峰会,我们会大力支持,但不能以牺牲我们企业的利益为代价,许可证是我们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我们已经投入了800多万资金(含流动资金),办全了企业经营需要的各种手续,签订了多家业务合作项目,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希望能给以核发。西湖区规划局陈局长在表示同情的同时也表达了无可奈何,因为他接到了西湖区朱付区长的指示:短信要求他不要把许可证发给华超,一定要顶住。我们认为区政府一个会议、一个电话就可以干涉行政工作是以权代法、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要求改正,但无人理睬。最后西湖区规划局陈局长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上如实注明不予许可的原因是“根据西湖区政府1月6日召开有关两美的工作会议,该项目予以暂停”,其他无任何原因。
2016年1月22日杭州市交通局召开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施救应急中心(华超汽修厂)拆迁专题协调会议:(1)要求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于2016年2月底完成整体拆迁。(2)要求留下街道在春节前帮助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联系介绍搬迁地点。(3)要求西湖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拆迁补偿,做到合情合理、妥善解决。
但直到2016年4月留下街道既没有为我们联系好搬迁地点,也没有为拆迁作评估,更没有给以任何补偿。反而发通知威逼我们在2016年4月20日前必须搬迁,逾期强拆。于是4月21日这一天留下街道拆违办在没有提供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进行了拆除,当时企业还在正常维修作业,许多设备设施、工具、办公用品、材料等遭到严重破坏,企业损失惨重,现场我电话请求街道领导给我们点时间也无任何作用。本人有照片和录像为证。现场的相关领导还要求我们积极配合,并会给以奖励,但事后却不了了之。
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西湖区政府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1)要求留下街道抓紧为我们联系应急施救场地。(2)要求杭州市交通局会同西湖区,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对拆迁补偿予以协调明确,做到合情合理,妥善解决。
但在会后的3个月内也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来解决问题,本人几乎天天跑各个相关部门,也是无任何收效。直到峰会前几天,2016年8月20日杭州市城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部办公室召开了关于妥善处置留下入城口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事宜协调推进会议,纪要如下:
一、处置总体原则:
(1)西湖区留下入城口华超汽车修配厂拆除工作,是留下入城口整治工作组成部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是贯彻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确保把峰会入城口建设这件好事办好、根除维稳隐患的迫切需要。请各单位务必统一认识,从峰会建设大局出发,对留下入城口整治工作中遗留问题进行责任再明确、任务再落实、标准再提高,多方联动、主动配合,共同解决好、落实好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事宜。
(2)妥善处理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事宜,务必坚持依法合规与合情合理相结合。采取企业、政府共同补助一点原则,予以合力解决,政府补助额为200万为限,具体工作由西湖区政府落实。
二、处置具体要求:
(1)责任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西湖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妥善处置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 事宜,谈判协商确定补助金额等后续相关事宜,确保良好平稳收尾。
(2)补助资金的解决:由西湖区政府根据处置实际金额向市交通局请款,用于补助华超汽修厂 业主。
(3)时间要求:请西湖区政府于国际峰会召开(2016年9月4日)前完成相关后续事宜的处置工作。
于是留下街道就通知我们说上面领导会议决定的,补偿金额定在200万以内,要我们过去签一个协议。我们当时就提出这点补偿远远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而且通过会议由领导决定补偿金额不 符合规定,我们要求按国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评估补偿。多次向街道、区政府、交通局、峰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反映,均无结果。又写信向省市领导反映,结果这些信函转了一圈又回到了留下街道信访办,结果可想而知。
在当时的情况下,企业面临厂房被拆、员工要安置,供应商急着要款等一大堆问题,本人在被迫无奈和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只好先签了协议,一方面先发放工资,安抚员工。另一方面我想只有签了协议,才可以拿到相关部门不依法行政、以权代法的证据,果然留下街道为了把事情做的天衣无缝,合法合理,于2016年10月20日委托杭州永正房地产评估公司做了一份“附属建筑物及装修附属物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823742元,加上搬家费176138元,共计1999880元,正好符合“政府补偿不超过200万的规定”。就这样留下街道给付了这点钱后,其他厂房安置、员工安置、停业损失等均无下文,直到现在停业快二年了,所有的剩余设备等物资因无处安放沦为废铁处理,搬迁的地方至今没有落实,损失巨大。峰会后许多相关的领导调走的调走,升官的升官。最受伤害的就是我们做企业的了,辛辛苦苦创业30年,一朝回到解放前,有法无处依。
今想请贵律师能给以指教,像我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怎么办好.
2014年7月杭州华超汽车修配厂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应急施救需要,与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了“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应急施救中心”的项目,国益路桥公司提供场地,华超汽修厂提供建设资金(包括厂房、设备等,以及技术力量,负责应急施救任务),该项目取得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简复单。因应急需要,市政府同意以临时建筑名义先行建设,在项目建成后及时补办永久性建筑的相关手续。项目规划批准建筑面积为2800㎡,实际建造面积为2201.72㎡,我们按规划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于2015年12月10日进行了规划公示,且顺利通过。2015年12月31日杭州市规划局召开局审会,同意核发该项目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经交警、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审查同意。至此我们离拿许可证就一步之遥了,按流程规划局承诺于2016年1月22日前办结此事。就在等待拿证之际,1月20日规划局却作出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理由是G20峰会要在杭州召开,西湖区政府召开有关两美的工作会议,该项目予以暂停。为此我们向规划局、交通局、西湖区政府、留下街道、峰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提出要求:我们手续齐全,应该把许可证发给我们,政府要召开G20峰会,我们会大力支持,但不能以牺牲我们企业的利益为代价,许可证是我们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我们已经投入了800多万资金(含流动资金),办全了企业经营需要的各种手续,签订了多家业务合作项目,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希望能给以核发。西湖区规划局陈局长在表示同情的同时也表达了无可奈何,因为他接到了西湖区朱付区长的指示:短信要求他不要把许可证发给华超,一定要顶住。我们认为区政府一个会议、一个电话就可以干涉行政工作是以权代法、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要求改正,但无人理睬。最后西湖区规划局陈局长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上如实注明不予许可的原因是“根据西湖区政府1月6日召开有关两美的工作会议,该项目予以暂停”,其他无任何原因。
2016年1月22日杭州市交通局召开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施救应急中心(华超汽修厂)拆迁专题协调会议:(1)要求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于2016年2月底完成整体拆迁。(2)要求留下街道在春节前帮助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联系介绍搬迁地点。(3)要求西湖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拆迁补偿,做到合情合理、妥善解决。
但直到2016年4月留下街道既没有为我们联系好搬迁地点,也没有为拆迁作评估,更没有给以任何补偿。反而发通知威逼我们在2016年4月20日前必须搬迁,逾期强拆。于是4月21日这一天留下街道拆违办在没有提供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施救中心(华超汽修厂)进行了拆除,当时企业还在正常维修作业,许多设备设施、工具、办公用品、材料等遭到严重破坏,企业损失惨重,现场我电话请求街道领导给我们点时间也无任何作用。本人有照片和录像为证。现场的相关领导还要求我们积极配合,并会给以奖励,但事后却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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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湖区留下入城口华超汽车修配厂拆除工作,是留下入城口整治工作组成部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是贯彻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确保把峰会入城口建设这件好事办好、根除维稳隐患的迫切需要。请各单位务必统一认识,从峰会建设大局出发,对留下入城口整治工作中遗留问题进行责任再明确、任务再落实、标准再提高,多方联动、主动配合,共同解决好、落实好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事宜。
(2)妥善处理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事宜,务必坚持依法合规与合情合理相结合。采取企业、政府共同补助一点原则,予以合力解决,政府补助额为200万为限,具体工作由西湖区政府落实。
二、处置具体要求:
(1)责任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西湖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妥善处置华超汽修厂拆除后续 事宜,谈判协商确定补助金额等后续相关事宜,确保良好平稳收尾。
(2)补助资金的解决:由西湖区政府根据处置实际金额向市交通局请款,用于补助华超汽修厂 业主。
(3)时间要求:请西湖区政府于国际峰会召开(2016年9月4日)前完成相关后续事宜的处置工作。
于是留下街道就通知我们说上面领导会议决定的,补偿金额定在200万以内,要我们过去签一个协议。我们当时就提出这点补偿远远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而且通过会议由领导决定补偿金额不 符合规定,我们要求按国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评估补偿。多次向街道、区政府、交通局、峰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反映,均无结果。又写信向省市领导反映,结果这些信函转了一圈又回到了留下街道信访办,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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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 李三勇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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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5时08分
您好,显然不合理不合法!建议尽快拿起法律武器
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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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5:16
你好!拆迁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及时报警并保存固定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我们是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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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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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27 15:28
太冗长了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5:54
不合法,建议尽快走诉讼程序。
- [浙江-杭州]
- 杨冬梅律师
- 14462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7 18:53
就是你最后签订了拆迁协议?
我的补充: 2018-03-27 18:53
协议内容还有哪些没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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