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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意外至人死亡

 03-28 21:13  悬赏 20  发布者:135199……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新疆 回答:(5)
去年我转让一辆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车主意外至人死亡法庭开庭我请了律师,在法庭上我陈诉清楚对方也交代了,并且当庭承认是购买我的车辆,由于当时没有宣判现在法院通知我参加宣判,我因为有事不在本地不能参加就是问一下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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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28日 22时29分
您好,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已经委托律师的,可以由律师出庭,你可以不出庭,对你的权利没有任何影响;
二、就本案你是否赔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律师的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28 22:01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我的补充: 2018-03-28 23:14
1、你已经委托有律师,应该授权律师的。你的律师知道如何去处理。此类案件,你可以不用出庭。。
2、根据案件本身来说,机动车交易没有过户,由实际驾驶人来承担。全案最关健最核心一点在于你是否交付车辆给受让方。。这是你的举证责任,也是你在此案中的最大风险处。。如果能证明,从法律上来说你会承担责任的,也并不会因为你没出庭就让你承担。。
3、本人觉得,已经通过庭审了,你也参加了,相信质证和辩论程序已经进行完毕,,按法院的习惯,会留个宣判在后面。你参不参加结果已经定下来了,所以你就耐心等你律师给你判决书就行了。
回复时间: 2018-03-28 22:13
问一下你的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3-29 08:13
不参加宣判,没有什么影响。
我的补充: 2018-03-29 08:13
不参加宣判,对判决结果没有什么影响
回复时间: 2018-03-29 08:20
律师去就可只要是民事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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