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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 11-08 19:19  悬赏 0  发布者:385078…… 给我留言  回答:(0)
连同本人等26名退伍军人(一半是部队三期以上士官)于2007年-2008年退伍,2011年7月经县委领导班子研究,县民政局开介绍信分配到县直属学校,直到2012年的7月都没有落实相关的编制,待遇等问题,后经给上级领导反映,2012年8月,县教育局和学校一起做我们工作,说“你们随不了学校编制,因为学校是全额财政,并且是干部身份,你们不是干部身份,所以你们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后据我们了解,公司全名是教育局学校安全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教育局勤学股股长,属于企业性子。
    后我们签订了这份合同,据了解工资渠道,是教育专项经费上缴财政局,经财政局转变为合法发放为我们的工资。
    请问:这种没有任何编制,所谓的教育局成立的公司,是符合安置程序吗,公司有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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