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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

贵州-黔南 11-08 21:07  悬赏 20  发布者:吴应和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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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8 21:11
你好,直接看法条规定即可
回复时间: 2012-11-08 21:08
具体看这几条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11-08 21:11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二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回复时间: 2012-11-10 14:36
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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