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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伤索赔

江苏-苏州 11-09 12:23  悬赏 5  发布者:sky690…… 给我留言  回答:(6)
沈律师你好:
    我的家人(39岁)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身上有多处擦伤,最为严重的是脸有一处伤是从左眼角的左上眼皮到鼻子方向有7公分被撕开,当时缝了4针,拆线后发现眼角也给缝上了,左眼明显小了,对方也同意二次手术,现没还没做,如果说二次手术顺利,能否再索赔?因为脸上有明显的一道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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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9 12:26
只要跟本次事故有关系的相应的损失应当由对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2-11-09 12:26
请先鉴定,再协商或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1-09 16:13
要看二次手术与交通事故的关联程度
回复时间: 2012-11-09 18:16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作为计算赔偿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2-11-10 11:20
按照事故责任,做伤残等级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1-11 20:47
请先鉴定,再协商或起诉。具体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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