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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黑龙江-大兴安岭 11-09 14:35  悬赏 0  发布者:苦恼人abc 给我留言  回答:(6)
具体情况是:在去年,也就是2011年8月我爱人知道了我在网上和一位女网友经常联系,并打电话联系,她把我们在网上(情人节、七夕节等节日)互发的图片底下的文字都抄下来了,说是我在搞网恋,我们开始争吵,她查我的电话通话记录,她还找人打了女的,这时候我又偷偷办了张新的手机卡,给那女网友打电话并告诉她,有可能她要去打你,要她注意点,结果还是发生了。后来我爱人知道了我班的新卡,管我要密码,我确实记不起来了,我向她保证以后不再和网友联系了。从那时至今我始终没有再和网友联系,在这一年多当中,我爱人为了报复我,在网上聊天、和网友见面吃饭,我也没说什么,毕竟自己错在先,可是,就在上周,2012年11月2日,她又去找我的那女网友,回来后,又把以前的事情翻来覆去的说个没完,我说过,从去年那时以后再也没和网友联系,可她却三番五次提及此事,还诬陷我和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把我以前处过对象都说是我的情妇,我很恼火,要和她离婚,她却不肯,还让我净身出户,我要要回我的工资卡,她说什么也不给,我就把握的工资卡办了挂失,她说要是不解挂,就找人打我,打我的女网友,把我和网友互发的贺卡文字贴到我单位门口,还要发给我的上级。我真的好无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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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4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09 15:10
向法院起诉离婚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0 10:1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2-11-09 14:39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1-09 14:43
建议协议离婚。
回复时间: 2012-11-09 15:38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要求均分。
回复时间: 2012-11-09 15:51
她不肯协议离婚可到法院诉讼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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