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李德力  刘同发  高宏图  
已解决问题

债务纠纷

 11-10 11:02  悬赏 0  发布者:186001……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大同 回答:(2)
2011年10月我和我姨妹的男朋友打算买房,房子是12万,当时直接就交了他 六万,也没签合同,心想把省下的六万交齐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写了一张收据,我姨妹今年夏天和她男朋友(小张)分手了,之后我我们要求给我们过户,谁知道小张都不承认拿过我们钱了。而我们打算打官司时,发现收据写的时2010年10月,诉讼期已过,胜诉的机会就小了,我们现在根本输不起诉讼费了,我以为车祸现在都没能上班。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0日 11时03分
就你所说情况,可以申请法院援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如果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多少钱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0 11:49
建议你搜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追问:

收据是2010年10月的日期,当时给他钱是2011年,由于粗心没注意他给写的日期不对,现在是2012年12月了,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是从不给钱算起,还是从收据的日期算起,我们真是连诉讼费也输不起了。希望您多指导一下我们。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5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18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96
福建 莆田
人气:5423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2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