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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该如何分

河北-保定 11-12 14:33  悬赏 15  发布者:幸福在前方 给我留言  回答:(3)
爷爷奶奶生前有四个子女,一处房产,房产证只有爷爷一人名字,奶奶去世后,小儿子也因故去世,其生前和其兄一起赡养两个老人,奶奶去世时并未留下遗嘱,小儿子去世后大儿子把其父送进养老院,在养老院期间爷爷有时清醒有时糊涂,签订合同时只有爷爷和受益人双方在场,其子女并不知情,现爷爷去世,大儿子说房子归其一人所有,爷爷签订的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呢?其他子女应如何行使权力证明合同无效,两个女儿所尽赡养义务较少,合同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下这处房产应该如何分?小儿子的儿女能否代位继承呢?

希望您能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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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2 14:59
你好 合同无效  属于遗产 应该有所有子女均分
追问:

可是爷爷生前已将所有房产过户给大儿子,这个过户也无效吗

回答:

你好 过户有效

追问:

您好!也就是说,房子的一半归大儿子所有,另一半其他子女均分,对吗

回答:

你好 是的

回复时间: 2012-11-12 14:56
——据你所述的情况比较复杂,该房产是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追问:

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

——既然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你奶奶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爷爷分割一半的财产,剩下的另一半由死者的配偶、死者的父母(如果健在)、死者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此过户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追问:

您好!十分谢谢您的回答,还想追问您,如果所有房产在老人生前已经以买卖的方式已经过户,其他子女是否还可以协商解决,取得奶奶的那一半房产呢?若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提起诉讼,需要提供和本案有关的哪些材料呢?希望得到您专业的答复?谢谢

回复时间: 2012-11-12 16:05
产权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你奶奶如果没有 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

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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