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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人身损害赔偿

黑龙江-哈尔滨 11-17 11:29  悬赏 30  发布者:xuefa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加工厂打工,期间加工厂的厂主为别人加工东西,由别人直接向我支工资,我在干活中受伤了,我只知道我是厂主雇的,至于谁付我工资,是他们的约定,所以我只向厂主索要赔偿,可不可以?
问题补充:
厂主拿出一个加工合同,合同约定:他只负责电费和机器设备,那个人负责人工,工人的事故由那个人负责,他只收加工费。因为那个我也不知道在哪,我只要求他赔偿,不追加那个人可不可以。因为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合同,而且这个合同是出事前四天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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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2 21:12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1-12 21:39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2-11-13 08:56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加工厂是用工单位,工作中受伤建议申请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索赔金额。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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