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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

浙江-宁波 11-13 09:52  悬赏 0  发布者:心似海洋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跟我老婆结婚前我方已经向女方支付聘金,下聘当日也确定了结婚婚期。结婚后,其母亲反而多次到我家来闹事,要求我们离婚,后经过我们多次忍让协商,由我老婆与其母亲签订协议,原先给女方父母的聘金作为我老婆读大学的费用,今后六年再每年给一万,作为我老婆大学期间的各种开支,而父母的赡养今后有姐弟两共同协商支付(其弟弟还在读初中)。现其父母又反悔要求支付每个月1000多块的赡养费,不按他们要求给去告我们。现在我们的情况是一直同意支付其赡养费的,但她不断以各种理由,或自杀来影响我家人的工作和生活,而且我方派出所也多次对其进行教导。我想问的是,作为我方或我老婆应该在其母亲、父亲什么年纪或情况下才有义务支付赡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具体哪些费用是我们必须承担的?
问题补充:
目前其父母都有劳动能力,能自给自足,而且其父亲收入不比我们差,而我跟我老婆都是刚毕业或工作五六年的状态,还要抚养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并每个月还要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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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3 10:04
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有劳动能力,有经济收入的应该体谅子女。其父母尽管年轻,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应该赡养,具体情况要看被赡养人是否真的属于需要赡养。
追问:

对方父母口头上说对儿子女儿一定对待,而实际上,对方父母完全是想多弄点钱给他弟弟用,而让我们承担他们以后的生活医疗等各种费用。现在对方父母是完全有劳动能力,且把老家的房子去年下半年刚刚进行了翻新重建。

回答:

给父母做做工作吧,父母这样做不妥。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目前就是对方母亲不断而且多次到我方来恶意闹事,我们当地派出所也进行多次调解,而其父亲更是不知道从中调解,火上浇油,共同在那无理取闹。而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家人,亲戚的工作和心理状态。

回复时间: 2012-11-13 12:15
具体要看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 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11-13 12:28
看工作的,一般男60岁,女55岁,无劳动能力,无收入,需要赡养。还在赚钱,也没有生活不能自理,残疾这些的。还不需要进行赡养。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可以劳动就应该劳动,不存在什么要人养,典型的封建社会思想,恶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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