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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相关事宜

青海-西宁 11-13 11:29  悬赏 0  发布者:yjdhqd……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相关事宜
我俩都是青海西宁人,结婚八年,有一子5岁(长期以来一直是由我父母带,基本 没交生活费,只交孩子的学费),我们俩都没有固定生活收入(他父母早年离异 ,他一直跟母亲过,母亲有约2000的退休金),现有两套房子,一套在西宁老火 车站约80多平米(户主是他,婚前就有)。另一套约60平米(由于是最近才买所 以户还没过,当初买时说过给儿子,但这房子明年才能过户,为此我借了娘家3万 )
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提出怎样的要求才算合理(孩子由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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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3 12:2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9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3 21:20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11-13 11:33
80平米的属婚前个人财产,不分配,60平米的属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追问:

60平米的当初说给孩子但现在不能过户,应该怎么办呢?
我又应该得到点什么呢?

回答: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追问:

怕他到时候又反悔不承认

回复时间: 2012-11-13 11:49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议分割。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还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同时兼顾对家庭贡献大一方和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的权益。此外,无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60平方的房子一人一半。
追问:

我们现在的共同财产是不是只有那60平米的房(这房我想过给孩子,但现在过不了?我怕他后悔).婚后我两一直打工,有孩子后,孩子一直是我娘家带,基本没交生活费,隔三岔五我们俩还去我娘家住。离婚原因是他有了别人(她开有一家小型超市)。这情况,我应该要求多少赔偿?

回答:

你好,若你有这方面的证据的话,你可以要求多分,具体多少有法院去衡量和判决,但是你可以请求多分一点。

回复时间: 2012-11-13 12:17
80平米的属婚前个人财产,不分配,60平米的属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是赠予孩子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回复时间: 2012-11-16 19:24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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