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一个佰仟金融手机贷的用户,当时买手机2999,业务员说贷款需用利息300元左右

黑龙江-齐齐哈尔 04-18 05: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个佰仟金融手机贷的用户,当时买手机2999,业务员说贷款需用利息300元左右,可我现在都还3300多了   他还吹我交交款呢?  再交就3700还多呢    这是什么利息啊!高利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18 07:14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18 07:18
你好,超过银行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8-04-18 07:23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回复时间: 2018-04-18 07:26
你好,过高部分不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北京东城区
山东聊城
广西南宁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1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0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5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774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0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