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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道遭漏水,物业却说他不管,物业费用年年交,自己维修掏腰包

安徽-宣城 11-14 10:58  悬赏 0  发布者:宣城黄炜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2007年购阳光小区住房一套(4楼),08年结婚装修入住。今年发现卫生间公用下水管道漏水,属开发商安装。天冷时,明显有漏水现象。具体表现在卫生间门口渗水,并流至客厅地板,现地板以翘起。昨天喊阳光物业咨询并查看,回复我说,不属于他们维修范围,需自己解决维修费用。还讲公共管道装修不要包,推卸责任,我听了不太舒服。物业费我家总是按时交纳,至今家中琐碎小事从不麻烦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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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4 14:00
物业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对设施进行维护,给业主的生活造成不便,属于违约行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改善工作质量,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经协商物业仍拒不履行,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这是业主的权利。
追问:

请问我怎么维权,可以要求物业砸墙换管道,还有帮我恢复装修现状吗?如果物业拒绝我怎么办?谢谢

回复时间: 2012-11-14 20:08
物业说的不对,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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