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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事项

浙江-湖州 11-14 16:32  悬赏 0  发布者:wener9……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教一下,由于业务需要,A公司开票给B公司,B公司是C公司的客户,次年C公司再将上年A公司开给B公司的商品开给A公司,A公司在当年商品作为暂估,实际货权还是在C公司。此行为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如不是是否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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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4 16:55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11-15 20:37
这明显是这种形式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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