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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糊请病假,事后才补病假条公司领导不批按事假处理

上海-普陀区 11-16 10:01  悬赏 0  发布者:negrof…… 给我留言  回答:(1)
没去公司上班,头一天早上给公司综管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写“因身体不适,请病假”,然后五天没上班,上班时给了综管医院病假条,公司不承认,说按事假处理,病假条上医生有注明一句“此病假条只供企业参考用”,请问合法吗这?
问题补充:
只有两张病假条,而且是两家医院给开的,分别是2天,和3天,公司认为有医院乱开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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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6 10:48
不合法,能有提供病历证明,和病假单,单位按照事假处理不妥。
追问:

只有两张病假条,而且是两家医院给开的,分别是2天,和3天,公司认为有医院乱开嫌疑

回答:

如果单位认为乱开需要举证。

回答:

如果单位认为乱开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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