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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在某网上平台借款4万,分24期,到期总还款需要6万,我现在已还七期,还款1

四川-成都 04-30 15: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李律师你好,我在某网上平台借款4万,分24期,到期总还款需要6万,我现在已还七期,还款1.7万!之前只看到过每期还款两千五百多,后来下载他们平台APP才看到借款本金变成5.3万,借款合同看不到。他们经常没到期提前两三天就打我电话,连续打,不过我从来没逾期,现在想提前还款,他们还要我还4.3万,我该怎么办,请问我应该还多少呢,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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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30 16:18
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出借人/网络贷款平台/车贷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机构存在电话、短信骚扰、威胁等、抢夺或侵占财产、损害征信记录、侵入住宅等行为的,按照侵权违法行为对待。对此,你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第2、15、16、22条之规定,自行向对方要求(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返还财产、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情节,可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42、43条,对催收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38、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追究催收人员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4-30 17:57
利息过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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