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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回迁问题

吉林-白城 05-09 09:33  悬赏 0  发布者:sunwei……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师您好:
我是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人
2014年10月份 我们家通知拆迁。
签完相关协议后(草签,无正式合同)
拆迁办承若 两年之后 回迁
现在已是2018年了
从 2016年的10月份时候通知说准备回迁(楼房已改完)
然后再通知说是2017年3月份回迁
再通知5月份
7月份
10月份
然后2017年 3月份
5月份 
7月份
10月份
每次都是改时间 
并且租房款也不下发
今天再次循环
每次问都是快了 要租房款 说是没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09 09:43
可以起诉解决,专注征地拆迁,可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8-05-09 09:45
可以要过渡费
回复时间: 2018-05-09 09:5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04
你好,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无法再等下去了,建议直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到法院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赔偿安置费,过渡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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