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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办

云南-楚雄 11-21 15:14  悬赏 5  发布者:国和国屈原 给我留言  回答:(4)
材料1:

2012年初,县政府为开发城市,征收我村民小组耕地170多亩,给村民小组一块预留地(每户100平方米),并给一笔补偿金。

1、2012年3月份,村民小组召开第一次关于征地的户长会,村民小组长说:“政府给2100万补偿费,并给一块预留地,位置在新320国道边(小河到郭家村民小组一线)。

2、2012年6月,村民小组召开第二次关于征地的户长会,村民小组长说:“政府给1600万补偿费,并给一块预留地,位置在新将要建设的新龙川小学与新县医院之间,说法是政府要给开发商。

3、村民小组召开第三次关于征地的户长会,村民小组长说:预留地位置只能在迁到离本村不到100米的地方。

4、关于补偿费,村民小组长还没得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决定,其中的一部份已借给政府,剩余的存入银行吃利息。

 

材料2:

在政府征收耕地的同时,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决定整村搬迁(在自愿的基础上),现在的村子用来开发,村子迁到政府给的预留地上,政府给予每户3万元的危房搬迁费,但要村民填一份自愿搬迁申请表(有的房子还是二三年前建的,也算危房)。由集体统一建房,计划造价40万左右(300-350平方米)(现在本县的建房价为850元左右一平方米),建房款先交10万,建成后在交15万,剩余的由小组帮助借贷款。

问题:

一、我可以不搬迁吗?

理由:

1、村民小组长提出的造价比我自己的预算超了近10万;

2、说是整村搬迁开发,但开发能卖多少谁也不知道,就小组长说了算,再说,10年前,我小组一片几十亩的山地说是开发,后租给原村委会主任现副镇长种树,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见到。

3、现在我家有400-500平方米的住房和院子,搬迁了还不另给预留地;

二、如果不搬迁村里不给征地预留地或只给一点其他村民分了剩余的30-40平方米的征地预留地的做法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三、我要求把政府给的征地补偿费的60-70%分给村民,其它的作为集体资金合理吗?小组长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

理由:

1、由于当前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集体资金容易流失;

    2、由于多数人家都搬迁了,就我家没搬迁,可能政府给的征地补偿费就没我的份了。

四、村民小组长对材料1和材料2的做法合理吗?他有权利在没征得村民的同意就答应政府数次更换给予预留地的位置、将征地补偿费借给政府、降低征地补偿费吗?

五、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整村搬迁开发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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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1 16:59
我已经一对一回复了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11-21 17:20
村委会无权征地开发。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2-11-22 08:1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1-22 17:43
你好,向上级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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