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北京-房山区 11-23 00:56  悬赏 0  发布者:effict……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与别人因争执发生肢体接触,双方各有损伤,对方多人打我一人,我受伤情况更重一些,但是对方到医院开具证明而我没有,现在对方将我起诉,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23 13:32
您好!
1 及时报警,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建议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3 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4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3 07:20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11-23 07:40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11-23 07:42
答:积极应诉,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追问:

具体要怎样做呢

回复时间: 2012-11-23 07:45
积极应诉,提供证据,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00
互殴行为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一般是相互赔偿,按过错大小承担。但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03
积极应诉,按过错大小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你有损失,可以提起反诉。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12
你受伤应进行验伤及治疗确定你的实际损失,然后对方起诉时,你可以提起反诉请求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36
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38
1,属于互相斗殴,应当互相承担责任。
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你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如果经过鉴定你构成轻伤或者轻伤以上,那么对方也构成犯罪。
2,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互相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39
积极应诉,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伤情进行反诉。
追问:

谢谢。抓挠造成的局部皮肤破损出血的情况属于什么程度的伤情呢,需要哪些材料反诉呢?

回答:

这个伤情不太严重,估计构不成伤残等级,不过也可以做个鉴定确定。

追问:

已经过了几个月时间了,伤口恢复了还能鉴定吗?

回答:

很难了。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39
搜集证据,提起反诉。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59
积极应诉答辩
回复时间: 2012-11-23 09:55
主张要有证据。收到诉状及对方证据后可以面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1-23 10:28
你怎么不报警呢?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3 10:58
——积极地应诉,或者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1-23 12:43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831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36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914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8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